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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首届孝感市“槐荫文艺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校文艺事业,推动孝感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根据《关于开展首届孝感市“槐荫文艺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孝宣发电〔2016〕1号)精神,学校决定参加首届孝感市“槐荫文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校参加首届孝感市“槐荫文艺奖”八类奖项的评选申报,分别为:文学奖(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文艺评论),舞台艺术奖(戏剧、舞蹈),音乐(歌曲)奖,美术奖,书法奖,摄影奖,民间文艺(曲艺)奖,人才奖。

二、申报条件

1、作者条件。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如有与孝感市外其他文艺工作者共同创作的文艺作品,我校师生须为第一署名者);

2、作品条件。

①获得全国和省级各类奖项的文艺作品;

②参加全国、全省专业协会举办的展会参展作品;

③在评审规定年度内已演出的戏剧、舞蹈、曲艺作品;在省级以上大型文学期刊发表的文学作品;

④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专著、文艺理论专著、各类艺术作品集;

⑤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作品。

⑥参评文艺作品的公展、公演或发表、受奖时间须在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3、人才奖条件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在孝感市级和市级以上专业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中获得过表彰和奖励;

③被纳入孝感市级和市级以上专业文艺人才培养计划;

④有在全市范围有影响的代表性文艺作品。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请筛选并核实后统一报送到学校宣传部(文明办)。

2、申报资料。

①各单位须提交本单位综合申报报告(或表格)。

②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一式五份。个人申报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③申报文学奖,须提交作品原件五套。

④申报舞台艺术、曲艺奖,须提交作品音像DVD(或VCD碟)、剧照、文学脚本、演出节目单、演出场次证明,制品盒上须注明剧名、申报单位。

⑤申报音乐奖,须提交歌曲制品CD碟(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歌谱统一为简谱,制品盒上须注明歌名、申报单位。

⑥申报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奖,须提交作品原件。

⑦已获奖、参展作品,须提交获奖、参展证明。

⑧申报报告、申报表格、歌谱纸张、证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⑨申报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档一并申报。

3、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5日。

4、报送地点。宣传部(文明办)明德楼403室。邮箱:181141392@qq.com。联系人:钟鸣。联系电话:2345246。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将本单位优秀文艺作品和人才推荐出来。

2、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填报《孝感市“槐荫文艺奖”申报表》,如实提供详细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孝感市“槐荫文艺奖”申报表

宣传部(文明办)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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