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资料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丁么明同志任银河集团186net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鄂组监函〔2016〕208号)的要求,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1日起,对丁么明同志任银河集团186net院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经济、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本单位有关职责,推动本单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其效果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单位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对单位有关经济活动和科研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丁么明同志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审计期间可以向审计组也可以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反映相关情况和意见,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刘彩霞

副组长:文治军

成 员:王 杰 姚 倩 李国平 周德和等

联 系 人:文治军

联系电话:13720322988

审计纪律公示:

湖北省审计厅

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鄂ICP备12004294号-1   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165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