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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资料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相关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

有意申报者,可仔细阅读附件中的通知,阅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站,按要求申报。申报人员务必于2018年1月5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查后,将行文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报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受个人报名。

联系人:刁岚 魏峰

电话:0712-2345659

办公地点:银河集团186net教六508


附件: 《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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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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