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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中层正职空岗岗位组织选拔工作的公告

资料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鄂组办〔2015〕14号)、《银河集团186net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银河集团186net党字〔2021〕58号)、《银河集团186net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方案》(银河集团186net党字〔2021〕64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组织选拔方式选拔21名中层正职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与职数

(一)定向选拔岗位(7个):

科学技术处处长

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计算机学院院长

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体育学院院长

(二)非定向选拔岗位(14个)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财务处处长

团委书记

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

后勤保障办公室主任

图书馆馆长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院长

政治与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

教育与心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任职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按照《银河集团186net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银河集团186net党字〔2021〕58号)有关规定执行。

1.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办学规律,了解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担当精神。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2.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校基层单位工作经历。

(2)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新提任中层正职的,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部分管理岗位对任职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受到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干部的任职,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执行。

(二)岗位要求

1.科学技术处处长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学科性教学学院院长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2.财务处处长应具有财会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应资格。

3.教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团委书记应为中共党员。

干部年龄、党龄、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个人经历、干部身份等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选拔程序

按照《银河集团186net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方案》(银河集团186net党字〔2021〕64号)的相关规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

1.符合条件人选填写中层正职空缺职位报名表(附件1),选择岗位意向。个人意向仅供校党委讨论决定时参考。

2.签订《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附件2)。

12月7日(周二)上午12:00前,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组织部;报名地点:组织部办公室(明德楼431);联系人:陈永平、高千子;联系电话:2345273。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

(三)民主推荐。

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其中非定向推荐岗位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再进行会议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范围:

由下列人员参加:校领导;二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层正职干部。学科性教学学院院长人选还要在推荐职位所在学院进行推荐,范围为推荐职位所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支部书记、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

2.会议推荐范围:

由下列人员参加:校领导;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层正、副职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学科性教学学院院长人选还要在推荐职位所在学院进行会议推荐,范围为推荐职位所在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推荐,参会人数需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凡提四必”要求,在做好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廉洁意见听取和信访举报查处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校党委统筹考虑民主推荐与干部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头衔、荣誉等取人偏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政治不合格、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

(五)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印证,形成考察意见,向校党委汇报。

考察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考察谈话范围一般为:校领导,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代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人数在15人以下的全部参加,教职工代表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和覆盖度)以及其他知情度、关联度较高人员。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还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学科性教学学院院长和部分专业性较强岗位拟任人选的,考察谈话范围一般为:校领导,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人数在15人以下的全部参加,教职工代表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和覆盖度)以及其他知情度、关联度较高人员。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还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六)确定拟任人选。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校纪委、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有关干部的任职,需提前征求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任职。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办理任命文件、干部任职宣布、工作交接等任职手续。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中层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本次组织选拔工作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工作“十七不准”、换届工作“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强换届风气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形式的拉票等违纪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者,将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纪委举报电话:2345783, 组织部举报电话:2345877。


附件: 

1.银河集团186net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docx

2.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doc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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