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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湖北省第二届“最美社科人”推荐人选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参加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充分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引领全省社科工作“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湖北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第二届“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学校现将具体报送推荐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二、推选标准

1.具备胸怀大局、心有大我的爱国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坚持学术研究服务我国改革发展伟大事业,服务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

2.具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担当精神。运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我省乃至全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3.具备坚守正道、追求真理的精神品格。在重大改革问题上,能进行认真调研、充分论证、深入研究,为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贡献了智慧力量。能坚持在回答时代问题中坚定理想、涵养道德、砥砺品性、奋发有为,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4.具备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修养品德。能坚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严谨治学态度,能坚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无私奉献精神,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感人的先进事迹,适合公开宣传推广,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时间安排

5月17日上午10:00前各单位将“最美社科人”候选人,经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表及推荐人事迹介绍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211室,逾期不接受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社科人”评选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作为社科工作者道德教育和政治引领的重要举措,重在推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坚持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社科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夏婧,联系电话: 2345797。


附件: 第二届“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

科技处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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