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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申报2020年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和完善孝感市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深入合作,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条件

备案企业必须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在孝感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校双方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合作史,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制度完善;

(三)中心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研技术带头人,拥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创新团队;

(四)企校双方具有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

(五)企方投入中心运行及研发经费,近两年年均投入不少于10万元;

(六)中心已将研发的科技成果进行了转化,并取得较好效益。

二、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基本要求为:

1、在湖北省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100万元。

三、相关事项

请各省级科研平台、校内备案的研究中心积极与企业联系,共同申报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符合省级备案条件的企业推荐申报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各地除原有研发机构优化重组备案外,今年新增本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目标任务见附件。

3、项目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叁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地点:市科技局高新科 (516室)

联 系 人:市科技局 吴新洲 2841371 电子邮箱:417188411@qq.com

市经信局 周春燕 2824209

科技处联系人:邓敏:2345797、13476501929


附件: 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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