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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将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 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有在研的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治学严谨。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申报的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申报指标

省级科研平台、校内备案的研究中心的骨干成员可以选择中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创新团队之一申报,每个省级科研平台、研究中心限报1项。研究中心申报创新团队的,原则上以中心负责人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的研究中心不再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个人申报、所在省级科研平台或研究中心推荐,学院审核(省级平台按学科归属到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2.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五、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签字),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

2.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申报名单后,将通知项目负责人进入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3.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10:30-11:30。逾期不受理。

4.申请书电子版(PDF版本及Word版本)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研究中心+姓名”命名,连同汇总表一起发送至邮箱:137857499@qq.com。

5.材料报送地址: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晶晶

电 话:2345797;13507296241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项目汇总表).docx

2.《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科技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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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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