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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上半年集中办理(清理)项目结题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9-05-0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将集中办理2019年上半年项目结题事宜,并对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校级项目。

2、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不含团队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即可提交结题材料;省社科基金完成预期任务即可提交结题材料,科技处常年受理该类项目结题材料。

4、本次不受理项目(需根据科技厅通知另行组织结题):2017年获批的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科技厅软科学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所有校级项目、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教育厅项目本年度原则上全部结项完毕,上半年不能结题的,可在下半年集中结题办理时结题,下半年仍未完成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2、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项目需组织专家鉴定才能结题,鉴定专家至少5人以上(校内专家不超过2人),鉴定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声望;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

3、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著、产品、工艺或技术等。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中请用彩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三、材料装订

1、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一式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表格填附件1)

2、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其中2份单行本,1份附成果附件,附件按顺序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表格填附件2)

3、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其中1份单行本,1份附成果附件,附件按顺序装订在结题审批书后面。成果简介用B5纸打印,作为活页夹在《结项审批书》中。(表格填附件3)

4、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项目: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其中1份单行本,1份附成果附件,附件按顺序装订在结题审批书后面。(表格填附件4,包含结题审批表和专家意见鉴定表)。

以上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除人文社科活页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编号用彩笔勾划出来。

四、报送时间

按照“学院汇总,集中报送”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2019年5月17日,逾期上半年不再办理。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2345797


附件:

1、 银河集团186net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2、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3、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4、 结题审批表和专家意见鉴定表.rar

科技处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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