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9]22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按规定做好申报人选的初审推荐工作,每个单位限推荐申报1人。

(二)推荐人选填写《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推荐人选个人情况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见附件),经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材料报送截至4月26日,逾期不报将不再受理。

(三)学校将在校内各单位推荐人选基础上组织评审产生推荐人选,并按时向省人社厅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我省2019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工作部(人才办)、人事处

2019年4月11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鄂ICP备12004294号-1   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165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