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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2019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审核时间:2019年9月2日前,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七、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老师的申请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正面贴上系统生成的封面,档案袋内附两个材料:

a、《申请书》2份,必须是系统生成,A3纸中缝装订。

b、成果一式2份(成果里面原则上不放申请书论证部分,若有申报者想在成果中加入“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可单独将《申请书》中的“二、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打印放在成果里,但不要透漏单位和个人信息)

2、成果封面由系统生成,A4纸打印。成果装订时,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漏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注意:不要将申请书装订到成果里面。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9月5日全天,逾期不予受理。

4、每个申报者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和申报编号命名)发QQ邮箱421441239@qq.com,申请书的电子版不交。

八、各学院或平台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2345797


附件: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x

科技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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