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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的特别提示

资料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校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校内安全生产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学校人员密集,历史悠久,随着建校75年来的长期建设,消防安全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火灾风险累积叠加,形势严峻,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为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提示如下:

1、安全管理是科学,安全事故可预防;多一份预防,少一份伤亡;预防为主,不得侥幸。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发展,必须管安全。

3、坚持底线思维,突出季节专线,强化火灾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学校平安,确保师生平安。

4、各单位及家庭住户必须定期进行室内外燃气管道、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等安全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

5、办公室、实验室、家庭住室不得使用“小太阳”取暖器,无人时关掉电源、水源、气源开关;动火作业(如烧开水、炖煮汤)时不能离人,防止意外。

6、任何人不得破坏消防设施,如发现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请及时告之保卫处。

7、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车库、楼梯间等部位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和杂物;校园出入口严禁停放车辆(包括不常开的博雅小区西门等),确保有事时人员疏散和应急车辆通行;大型活动时应事先清楚应急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方向。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晚上锁门后,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玻璃门应急安全锤必须到位),确保学生能随时安全撤离。

9、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切忌慌张,应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报警。

10、学校参与应急救援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保卫处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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