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青年人才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申请人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期刊论文不少于一篇。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申请人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二、申报指标

我校申报指标为重点项目3项,中青年项目5项,指导性项目不超过10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往年已获批教育厅同类型项目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2、严格申报评审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申请人和参加人在多个项目中不得多个交叉参与;不得代签名,要本人签字;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分解申报;已申报多次的项目未立项又未做实质性修改的不得申报。

3、学院和省级科技平台(指与学校签订了目标任务书的省级科技平台,下同)每个类型项目限推荐1项。项目申报、评审、推荐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

4、加强项目审查。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5、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019年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限额项目。

6、学院和省级科技平台推荐到学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撰写2019年国基申报书。

四、申报评审程序

1、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和省级科技平台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每个项目需三名同行评审专家推荐,评审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专家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的要求评分和填写意见。

2、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评议结果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院和省级科技平台积极动员、申报,并组织学科内评审。2018年10月19日11:30前集中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报科技处,申请书后附上三名专家打分表,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科技处组织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在科技处领取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请人登陆“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3、科技处在线审核后,行文报送教育厅。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0712-2345797


附件:

1、  重点项目申请书.docx

2、  青年项目申请书.docx

3、  指导性项目申请书.docx

4、  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科技处

2018年10月10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鄂ICP备12004294号-1   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165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