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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批“孝感市文化名家”的通知

资料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我校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孝感市文化名家”选拔活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已评为首批“孝感市文化名家”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申报“孝感市文化名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4至14项具备其一即可):

1、具有孝感户籍,在孝感工作和生活,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对地方文化传承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业务精湛,成绩突出;

4、在常设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

5、在常设的全省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若奖励分等次,须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6、在全国、全省非常设性重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若奖励分等次,须获全国二等奖以上或省一等奖以上奖励);

7、在孝感市常设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若奖励分等次,须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8、研究课题列入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成员;

9、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独立撰写一部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含套书和自费出版)或在全国、全省重要刊物(不含增刊)发表论文,并产生较好社会反响的人员;

10、在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创作、表演导演、编剧、影视制作、文艺评论、民间文艺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获得孝感市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过相关作品,具有较高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艺创作表演人才;

11、在文化宣传、文化传承、新闻传播、社科普及、民俗研究、文博事业保护发展、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孝感市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过相关作品,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化传承传播人才;

12、在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策划、文化项目实施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市场营销能力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13、担任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为孝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其经验在省级以上交流或推广者;

14、为孝感宣传文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它各类人员。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孝感市文化名家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位申报者须报送1-2件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作品。

四、有关事项

申报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

报送地址:明德楼403室

联 系 人:钟 鸣

电 话:0712-2345246

邮 箱:181141392@qq.com


附件: 孝感市文化名家申报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30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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