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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文艺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根据《关于印发〈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和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孝宣发﹝2013﹞3号),市委宣传部决定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市委宣传部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参与2018年度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数量和条件

1、申报对象。校内文艺创作人员(组织)创作的文艺作品,以反映孝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原创作品,包括文学、影视剧、舞台艺术、民间文艺四个门类。

2、扶持数量。结合实际申报和评审等情况确定。

3、项目条件。(1)反映“中国梦”时代主题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导向正确鲜明。(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突出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充分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地方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讲好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生动故事。(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反映新生活、新面貌、新风尚,具有原创性、示范性、经典性,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4)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关注百姓生活、弘扬社会美德,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5)具有较高文化艺术水准,有望获得孝感市级以上重大文艺奖项或在全省全国产生较大影响。(6)具备前述条件,且能够充分反映孝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展示孝感优秀特色文化,有效扩大孝感外部影响力的项目,优先扶持。

二、申报方式、要求和时限

1、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部门创作的项目,由部门申报;个人独立创作的项目,由个人申报;多人(单位)合作的项目,由第一主创人(单位)牵头申报。 《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申报表》(只需交电子版)按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再由宣传部收集汇总并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2、申报要求。创作者应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孝感市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并填报《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申报表》。初稿或初级创作已完成,拟进一步加工提升,扩大影响的项目,须提供再创作的详细规划,包括创作意义及目标、创作方案、阶段计划和实施措施等。正在创作的项目,须提供完整的创作规划、前期完成进度、后期创作方案和实施措施等情况。计划创作的项目,须提供详细创作规划,包括创作意义及目标、创作方案、阶段计划和实施措施等。

每个创作者限报一个项目。已列入湖北省文艺创作专项扶持和本市往前年度已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时限。2018年7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确定与管理

市委宣传部根据《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和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实施能力、预期效果等进行审核、评估、考察,初定扶持项目。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对初定扶持项目进行集体研究,确定重点扶持项目。经审定的创作项目编入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库,由孝感市委宣传部与项目单位(个人)签订《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协议书》,并根据《办法》和《协议》进行管理。

四、其他事项

申报地址:党委宣传部,明德楼403办公室

联系电话:15897728724,2345246

联 系 人:钟鸣

邮 箱:181141392@qq.com


附件:《 孝感市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7月6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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