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银河集团186net优秀大学生2016年暑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资料来源: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省厅《关于2016年度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鄂教高办函【2013】1号文件精神,制定银河集团186net优秀大学生2016年暑期海外游学计划方案:

一、游学目的地

目的国:美国

目的学校:北伊利诺伊大学

二、游学计划名额

资助计划名额:10名

自费计划名额:不限

三、游学时间

游学时间:3周

拟前往时间:7-8月

四、游学内容

(一)课程学习。以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研修活动为主,参加学术讲座,修读专业课程,了解国(境)外学科前沿和专业动态,熟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创新力。

(二)科研训练。利用国(境)外优质资源和先进设备,在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中心等开展创新实践、毕业设计或实验研究;在国(境)外知名教授指导下,参与科研课题或联合攻关,进行研究性学习和训练。

(三)文化体验。体验异国文化和风土人情,了解国(境)外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参观考察著名学府、跨国企业和国际组织。

(四)能力锻炼。培养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锻炼独立自主和团结合作精神,提高语言运用和交往沟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五、选派对象

游学计划的选派对象原则上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班学生除外)。选派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享受资助费用的学生原则上要求上学年获得学校综合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二)语言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以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要求)

2、专四合格或者或者CET-4考试500分以上或者CET-6考试425分以上。

(三)优先条件:

1、在兼顾教学学院平衡的前提下,实行开展国际合作教育项目、学生规模位居学校前列、理工科专业的教学学院优先。

2、在同等情况下,“春晖学子”及其提名奖荣誉获得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六、选拔程序

(一)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发布年度游学计划方案信息。

(二)院系选拔。

1、组织报名:各学院根据学校游学方案制定并下发院系选拔通知,明确选拔条件。学生下载申请书自愿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各学院按照要求,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择优推荐:各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按照方案条件遴选学生,并依照优秀顺序排序后向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资助计划每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5月6日周五前完成)

(三)学校确定名单。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审核推荐材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上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确定资助计划名单。(5月9日前完成)

(四)组织实施。资助计划名单确定后,国际交流合作处即组织实施签证手续等相关事项。(5月10日以后)

七、游学安排和要求

游学活动实行统一组织,集中安排。游学前,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入选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游学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标准;游学期间,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钻研学科专业难题,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游学结束后,须提供游学高校或导师对其学习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或报告,递交游学计划执行报告和学习总结。符合公选课学分认定情况的,回国后可根据我校教务处的具体规定申请认定。

八、费用及资助

(一)2016年度,省教育厅下拨2万元/生的资助标准,资助10名优秀大学生赴美国北伊利诺伊大学游学,另学校将会予以一定配套资金资助。省厅资助之后的不足部分,由学校和学生个人1:1承担。

(二)自费游学学生全部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本次游学基本费用预估约为三万五千元人民币左右(含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学习费用。供参考,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四)带队老师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销。

请相关院系按照该通知要求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并于于5月6日前将大学生暑期游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学院大学生暑期游学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许中华老师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中华、朱正丰

联系电话:0712-2345747、0712-2345987

附件1:大学生暑期游学申请审批表

附件2:大学生暑期游学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4月28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1/52/53/54
咨询接访电话:(0712)2345678
鄂ICP备12004294号-1   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165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