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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项目结题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5-0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

湖北省科技厅项目、教育厅项目、校级项目;

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2、结题要求: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中请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3、材料装订:

科技厅面上项目:结题报告书+计划任务书+验收申请表+成果复印件+专家评分表(3份)按顺序用文件夹成册,不装订,一式2份,另单独打印一份证书申请表。

教育厅自科项目:结题报告书单行本(正反打印,不含附件) 一式2份; 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一式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另单独打印一份项目结题审阅表。

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一式2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正反打印)一式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4、按照“学院汇总,集中报送”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2016年5月11日全天。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2345797

附件:

1、科技厅面上项目结题材料

2、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4、银河集团186net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技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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