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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补证换证申请的通知

资料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2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及申请补证换证对象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任教师(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

(二)申请补证换证

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证件由于遗失、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可申请补证、换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本人人事档案中查阅复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申请者本人提供)。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二、申请认定受理

(一)网上报名

9月26—10月14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其中10月1-9日为全国系统维护时间,网络不开放);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上方“资格认定网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申请信息。

网报信息经核准无误后,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贴好照片)2份;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如实填写并经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现场确认”环节交人事处盖章。

(二)集中体检

集中体检时间为10月10-11日,也可根据个人时间提前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表下载链接见本通知附件,体检表必须贴好照片,填写好个人信息,双面打印。

(三)非师范专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初步拟定为:10月15日或10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10月17-18日(有效工作日每日的8∶30—17∶30)。

申请人网报成功、体检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后,携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人事处(明德楼412室)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认定的有关要求

(一)应提交的申请人员个人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教务处提供的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最近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证明材料(课表)原件;辅导员课表可由教务处或学工部门提供;

6、经网上报名后双面打印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需按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相关项目。(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完整写上“银河集团186net”全称,不得任意增减;“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完整并经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8、体检表1份。申请人于10月10-11日统一到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前体检);本次体检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并特别强调必须进行心电图检测。体检时医院必须根据体检标准对申请人体检情况现场做出结论,“体检结果”要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9、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进校工作时签订的注明岗位为专任教师的聘用合同,或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0、1寸彩色登记照片一张(办证书用,照片反面请写上姓名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号);

11、取得博士学位需要申请免测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任职资格,需要申请免测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应提供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岗前培训合格证)、学校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或高教系列职称证明等)顺序装订好。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认定工作在《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申请材料。

2、网报过程中,个人在登陆申报系统页面中,注意上传照片格式及大小,像素要求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9KB,照片格式为JPG,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3、所学专业及学历,申请任教学科(课程)等有关信息分为研究生和本科阶段,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选择并申报。

4、个人核准无误的信息经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网报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银河集团186net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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