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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我省“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项目费用

中央财政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8000元/人/学年,其他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请各教学学院接此通知后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各学院限推荐1人,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报学校人事处。

四、其他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专业、导师以及相关表格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发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3:关于做好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省高师中心.pdf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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