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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十批)

2.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编在岗的教学或科研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各类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项目自立项之日起,3年内完成相应任务并坚定结项,不得延期。

三、具体条件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十批)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的在职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1973年1月1日后出生。近3年应有担任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经历之一。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或思想政治课教学5年以上。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近学科硕士点的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5人,其他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人。

2.2023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具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主要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申报说明、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范围,结合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在研国家、省(部)、厅级项目(含子课题)或本年度有正在评审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

2.以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或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3.准备出国、出差或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的;

4.已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的。

、有关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由科研干事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将每人一式五份《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1份加盖院系公章的《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报送科技处211,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由科研干事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发送到7385589@qq.com

3.特别提醒,该项目为在线提交申报。其中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为3项),需先提交申请书经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再择优进入系统申报。

4.科技处联系人:张铮,联系电话:2345797,联系地址: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明德楼211)。


 附件1_重大项目申报说明.doc

 附件2_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_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_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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